动态 – 夕阳红 – 天.:.信:使
  • “人啊,做一件好事不难,难的是年年都在做好事啊。”

    无人管的险路
    我家住在东北一个乡村小镇,当年我们这有很长一段土马路,多是崎岖的坡、坎、岭,有
    的坡度很陡,有的是90度的弯道。这种路况给过往的行人、大小车辆带来诸多危险,特别是遇到雪天,行人摔跤是常有的事,更可怕的是时有车辆事故发生,牵扯的人、事又多又麻烦。可没人管。

    2000年,我们镇上的法轮功学员们一起商议后决定 :我们是大法弟子,是践行“真、善、忍”的修炼人,要为他人着想,这条路段给人们带来不安全的隐患,从今天起我们大法弟子来管吧。

    “法轮功来了!”
    下雨天,路面被雨水冲坏了, 我们就用沙子、泥土铺上,将路面修好 ;下雪天,我们把雪扫干净,拉来灰渣、沙土撒在铲不净冰块的路面上,防滑效果很好。头几年,我们的经济…阅读全文

  • 阳光下的罪恶:儿子被判定脑死亡 母亲吿武汉医院为器官害命
    链接:https://d2icvd9dkvc6hw.cloudfront.net/gb/24/6/16/n14271059.htm

  • 害人就是害己 真实不虚
    ——山东林建平女士写给栖霞市、烟台市相关公检法人员的信

    “我第一次被冤判后,恶告我的那个男子患胃癌死了;去劳教所要求“转化”我的“610”副主任刘维东得肠癌死了;在济南女子监狱我绝食反迫害,给我灌食时插到气管里几乎致我死亡的女护士得胰腺癌死了。”
    ——这是山东省栖霞市法轮功学员林建平女士近日在写给栖霞市、烟台市相关公检法人员的劝善信中描述的三个真实事例。她诚恳的希望这些公检法人员不要再参与迫害法轮功。
    ******

  • 林建平女士因说一句真话,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被栖霞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。林建平认为,公检法部门对她的绑架、拘禁、起诉以至判刑的整个过程中,除了违法就是造假。所以她除了上诉到烟台市中级法院外,并决定控告栖霞市国保大队长闫志高、检察官李红军、法官韩立广。然而当她到烟台邮寄控告信时,遭人恶意报警,遂被当地警察绑架、非法拘禁二十四小时,52封控告状被警察搜走。

    近日,林建平女士又写了一封出自肺腑之言的劝善信给栖霞市政法委、公安局国保大队、庄园派出所、检察院、法院及烟台政法委、芝罘区公安分局、毓璜顶派出所、烟台市检察院、烟台市中级法院等机构的相关人员,给他们讲述大法真相、中共的邪恶及自己的经历。

    以下是林女士的劝善信内容:
    我叫林建平,今年62岁,是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县市的一名普通退休女…阅读全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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